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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

新华财经|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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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鼓励各省区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生态环保要求、地区资源禀赋、区域能源发展需求、电力系统特性及电热耦合需求等,充分考虑光热发电在区域电力平衡和调节支撑电源中的作用,因地制宜编制光热发电发展规划。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3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3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总体目标: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保障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为此,意见提出五个方面、共十八条具体措施。其中在做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方面,意见提到,鼓励各省区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生态环保要求、地区资源禀赋、区域能源发展需求、电力系统特性及电热耦合需求等,充分考虑光热发电在区域电力平衡和调节支撑电源中的作用,因地制宜编制光热发电发展规划,围绕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分阶段、分区域提出光热发电重点项目布局,并做好与其他发展规划的衔接。支持在技术经济可行、需求迫切的省区每年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光热发电项目,并做好相应政策保障。

在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具备技术经济条件的“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各类自用型基地等新能源基地,开展光热电站项目建设。科学确定基地中光热发电装机规模,优化提升基地调节能力,增加基地绿色电量占比,降低基地平均度电碳排放量,加强新能源稳定送出,积极探索技术经济可行的光热电站在大基地中作为支撑调节电源发挥作用。

 

编辑:吴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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