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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探索巨灾债券可行性 上海有望首发

中国证券报|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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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往经验,巨灾债券的发起人通常是承担风险敞口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发起目的是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发起人通过设立SPV(特殊目的机构)实现风险隔离,以SPV的名义发行债券。

新华财经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期自然灾害多发,保险业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赔付,并探索巨灾债券的可行性。据悉,上海有望成为内地巨灾债券的首发地点。

近期,多地因降雨大风天气,接连发生水库溃坝、山体滑坡等灾情。多地已启动巨灾保险理赔。 截至7月8日,湖北省多地雷暴大风灾害的巨灾保险预估赔付金额已超2000万元。

截至7月12日15时,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已累计接到台风“巴威”65户巨灾保险报案,派出11支查勘队伍、共计40名工作人员奔赴各个受灾户,开展现场查勘、损失核定工作。

某债券研究人士告诉记者,按以往经验,巨灾债券的发起人通常是承担风险敞口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发起目的是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发起人通过设立SPV(特殊目的机构)实现风险隔离,以SPV的名义发行债券。巨灾债券发起人与SPV签订一份再保险合同,并向SPV支付保费。SPV则向债券投资者发行巨灾债券,募集的资金存入一个独立的信托账户。在债券存续期内,投资者定期获得利息,利率通常高于同等信用评级的普通债券。若债券到期前未发生合同约定的巨灾事件,投资者将收回全部本金;反之,若触发了巨灾事件,信托账户中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将用于赔付给发起人,投资者则会相应地损失其本金。

中再产险党委书记、总经理王忠曜撰文表示,面对巨灾,需要构建直保公司、再保公司、资本市场和政府财政相结合的多层风险分散体系,再保险是打通风险分散体系的关键枢纽。中再产险先后在百慕大发行全球首单中国特色巨灾债券,在香港发行国内首单巨灾债券,开创我国保险风险证券化先河。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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