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新华解读】三大交易所优化公司债券审核机制 分类监管、精准提升优质企业融资效能

新华财经|2026年09月04日
阅读量:

我国债券市场分类监管理念进一步深化落地,将为优质企业债券融资打开更高效、更便捷的制度空间。

暂无

新华财经北京9月4日电(王菁)优质企业债券融资再迎利好。4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优化指引,从认定标准、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等多个维度对知名成熟发行人制度进行全面升级。

业内人士认为,三大交易所加强对公司企业债券融资的细则升级,意味着我国债券市场分类监管理念的深化落地,这将为优质企业债券融资打开更高效、更便捷的制度空间。

认定标准协同优化 优质企业覆盖范围有所扩容

知名成熟发行人是指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信息披露成熟的发行人。此次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修订相关规则,均是在2023年10月20日发布的上一版本基础上进行的系统性升级,在认定标准上保持了高度一致——这并非简单的政策趋同,而是监管部门在总结近三年制度运行经验基础上形成的系统性优化共识。

在核心财务指标方面,三大交易所均将各行业总资产报酬率要求设为高于2.5%。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2026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中已予以明确;而据深交所此次随指引同步发布的修订说明披露,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2026年修订)》中,将总资产报酬率要求由上一版的3%放宽至2.5%。

多位业内人士对新华财经表示,“这一调整看似细微,却精准回应了近年来部分行业周期性波动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客观影响。”

“总资产报酬率门槛从3%降至2.5%,看似只有0.5个百分点的调整,但考虑到近年来部分行业周期性波动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这一调整将使大量经营稳健但阶段性盈利指标承压的优质企业重新进入优化审核通道。”一位大型券商债券承销业务负责人对新华财经解释称。

在豁免条款方面,三大交易所均将资产规模门槛统一设定为2500亿元。另据深交所修订说明披露,其从此前的3000亿元下调至2500亿元,同时增设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1.5%的要求。这一要求的下调,意味着更多资产体量庞大但资产负债率或盈利能力指标偶有波动的超大规模企业,将有机会享受优化审核便利。

在上市公司认定标准方面,三大交易所均将标准统一调整为“最近两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且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的上市公司”。据深交所修订说明披露,其此次将原有“深证100指数成分股”的认定标准作出上述调整,覆盖范围大幅扩展。上交所和北交所的指引中此前已有类似安排,此次修订后三大交易所在该标准上实现了全面统一。

“深证100指数成分股仅100家,而新的标准下,符合条件的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将显著增加。三大交易所采用相同标准,避免了因认定门槛差异导致的市场分割和套利空间。”一位债券市场资深研究员指出。

此外,三大交易所均明确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均允许设立主承销商团,均可在前次批文到期前6个月内再次申请,资质有效期均为36个月。其中,据深交所修订说明披露,其从上一版的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

一位曾参与多只公司债券发行的企业财务总监对新华财经谈及:“债券市场利率波动频繁,审核周期过长可能导致企业错失最佳发行窗口。10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限使优质企业能够更灵活地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发行时点,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在动态管理方面,三大交易所均建立了“有进有出”的调整机制,明确了六种终止适用优化审核的情形:不符合认定条件、相关财务指标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融资过度且出现债务集中兑付压力、行业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债券或股票成交持续异常波动、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集团或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动态调整机制是分类监管的核心要义。”前述研究员表示,“既要在企业优质时给予便利,也要在企业资质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审核安排。此次修订将模糊条款具体化,平衡了融资效率与风险防控之间的关系。”

审核措施全面升级 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再提升

三大交易所在优化审核措施方面推出的安排十分细致。在申请文件编制方面,均允许一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合并编制申请文件并统一申报,申报阶段无需明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可在发行前备案阶段再行明确。

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均可适用简明信息披露安排,通过列表、索引等形式简化申报发行材料。在财务报告有效期方面,均允许适当延长,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最多延长至当年8月末,半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最多延长至次年4月末。上交所和北交所均明确“首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不适用本项优化审核安排”。

在文件签章方面,三大交易所还简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署要求——在债券项目申请和发行阶段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承诺认可各期发行文件的,每期债券发行前无需另行签署。审计机构已出具声明页且内容一致的,每期发行前也无需再次签署。

一家大型国企融资部门负责人表示:“每一次债券发行都涉及大量文件签署和协调工作,简化签章安排不仅降低了操作成本,更减少了发行准备时间,使企业能够在市场条件有利时快速启动发行。”

在批文到期前申报衔接方面,上交所和北交所均允许在前次批文到期前6个月内再次申请。据深交所修订说明披露,其此次也从3个月延长至6个月。在资质有效期方面,三大交易所均为36个月,如前所述,深交所从2年延长至3年。

“更长的有效期为企业在市场利率波动中择机发行提供了更大灵活性,而更充裕的批文衔接窗口则有助于避免因审核周期导致的融资空窗期。”前述国企融资部门负责人补充道。

值得注意的是,据深交所修订说明披露,其此次修订还删除了针对具有一定市场认可度但尚未达到优化审核条件的发行人的过渡性安排,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在发行前同时提交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文件和发行文件的相关安排。“这体现了审核标准更加聚焦、更加精准的导向,也就是将制度资源集中配置给真正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前述券商负责人称。

从制度设计看,三大交易所在认定标准、审核措施、动态管理等核心框架上保持高度一致,有效避免了因规则差异导致的市场分割和发行人套利空间,确保了债券市场统一、公平、高效运行。深交所此次随指引同步发布了修订说明,进一步明确了修订背景和具体考量,为市场理解政策意图提供了更充分的参考。

“债券市场正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优质企业融资。”一位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表示,“对于同时在多个市场开展债券融资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言,此次修订意味着可以在各市场同步享受审核便利,融资效率的提升将更为显著。”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此次系列细则修订是交易所债券市场落实“深化分类监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改革方向的重要一步。通过简化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限、降低信息披露成本,有助于优质企业更高效地利用债券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金融活水。特别是明确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适用等表述,将有助于拓宽优质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债券市场融资结构。

 

编辑:王柘

 

声明: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传播矩阵